各办学单位: 《吉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暂行)》于2020年6月22日经吉林大学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暂行) 原文来源:http://dec.jlu.edu.cn/cms/wlstudentNotice/646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