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经2024年5月6日学院院务会研究决定,2025年起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要求如下:
一、延边大学本科毕业生达到下述学术水平和能力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1.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工作的初步能力。
二、符合以上基本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1.本专业主干课和实验、实习课平均成绩达到良好(75分)及以上,其他课程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审核等;
三、延边大学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成绩要求,在有效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
1.参加由吉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2.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举办的全国统考,《英语(二)》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
3.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简称PETS3)笔试成绩合格;
4.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简称CET4)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简称CET6)笔试成绩400分以上(含400分);
上述各类外语考试,学生须自行按考试组织部门要求进行报考,申请学位时须提供成绩真实有效的核验途径和辅助证明资料。无法核验成绩者不予受理学位申请。上述各类考试,除成绩单上有明确标注的成绩有效期外,无明确标注有效期的,以上各类考试成绩有效时间均为四年,自通过考试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