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质量,现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及吉林省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修订本工作细则。
一、申请对象
1.自毕业证书签发起四年以内,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2.完成本科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项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毕业论文答辩;
二、主干课及分数要求
1.本专业主干课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通过答辩并获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或80分以上,含80分);
毕业考试成绩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
三、学位申请时间及现场审核
1.申请时间:每年的4月10日至21日;
2.报名所需材料:
(1)成人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材料:毕业证复印件、英语成绩合格单、学位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蓝底电子版照片一张;
(2)自考本科生及二学历申请学士学位材料:毕业生成绩证明、英语成绩合格单、学位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蓝底电子版照片一张;
(3)电子版论文,论文查重报告(维普系统查重,重复率低于30%)。
3.代申请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