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我校成人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时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2、申请者已通过吉林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并学位外语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3、申请者在本科学习阶段的成绩合格,通过本科论文答辩。
二、申请者须递交以下材料
1、《延边大学大学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2、我校成人函授(或脱产)本科毕业生申请时须提交本科毕业证复印件(A4)、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各一份;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时须提交自考本科毕业证、成绩单(A4)各一份,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一份;
3、申请者所持有的身份证、学位外语合格证、本科毕业证中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当年国家统一招生录取单信息完全一致。除身份证号规则升位无须证明材料外,因其他原因产生的变更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证明材料。如属高考报名时填报错误的须出具当地招办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我校不予受理。
三、受理时间及有关须知
1、受理工作将于每年3月1日至
2、每年3月30日受理工作截止,我校不再受理任何补报。因申请者漏报或材料不符合要求失去本次申请机会的,责任由申请者自行承担。因申请者自身原因未及时校对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3、每年9月5日以后可以到综合楼215办公室领取学位证书。
联系电话:成人教育学院教务处 2733305
朝文自考办 2732189 李老师
朝鲜语自考办 2732185 舒老师